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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我校参保职工二次报销票据的通知
时间:2021年06月22日

全校教职工:

根据保定市医保局相关规定,参加公务员补助人员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二次报销待遇。

我校将开展2021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二次报销票据收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我校2020年1月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足额缴纳2020年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的在职与退休职工。

二、时间范围:二次报销的时间节点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结算的住院及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且个人负担费用去除个人自费费用大于5000元的。

三、补贴票据类型、报销事宜详见《公务员二次报销须知》

四、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请交票人员自觉排队,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全程佩戴口罩。退休人员如不能进入校园请拨打电话7521501与后勤服务中心医保科联系。

、收取票据时间:符合以上规定人员请于2021630日至7月2日将票据交到后勤服务中心医保管理科(东校区后勤楼一楼108室),逾期将不再受理。咨询电话:7521501/7521373

请相互转告。


后勤服务中心          

20216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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